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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心理学的眼中主要对爱情的研究可以分成两类,一是社会心理学范畴,有关爱情的理论;另一个是人格心理学范畴。谈到个人生命成长的发展理论,这些理论在发展心理学也会提到,这里归为人格心理学,是因为更重视「人格」所蕴含的稳定、不变的意涵,也就是强调个人生命线的持久、稳定的方向,而较不着重在强调这理论的普遍性发展过程。而在这里我们先介绍在“社会心理学家眼中如何去定义什麽是爱情。
*爱情态度理论 Rubin(1970)开始将爱情定义成对某一特定的他人所持有的一种态度之後,使得爱情得以并入人际吸引之社会心理学主流内,并能使用一般测量方法研究爱情。 他假设爱情是可以被测量的独立概念,可视为一个人对特定他人的多面性态度,他从文艺着作、普通常识及人际吸引之文献资料中,寻找拟定叙述感情的题目,经过项目分析、信度、效度考验而建立爱情量表(love scale)和喜欢量表(liking scale),他发现爱情与喜欢有质的差别,而其爱情量表中包含叁种成份∶
1.亲和和依赖需求。 2.欲帮助对方的倾向 3.排他性与独占性。 * Lee的爱情观类型理论 加拿大社会学家John Alan Lee(1973)经由文献收集及调查访谈两阶段的研究,将男女之间的爱情分成六种形态∶ 情欲之爱(eros)、游戏之爱(ludus)、友谊之爱(storge)、依附之爱(mania)、现实之爱(pragama)及利他之爱(agape)。
所谓的“情欲之爱”建立在理想化的外在美,并且是罗曼蒂克、激情的爱情;
游戏之爱:视爱情视一场让异性青睐的游戏,并不会将真实的情感投入,常更换对象,且重视的是过程而非结果
友谊之爱:是指如青梅竹马般的感情,是一种细水长流型、稳定的爱
依附之爱者对於情感的需求非常大 现实之爱者则是会考虑对方的现实条件,以期让自己的酬赏增加且减少付出的成本的爱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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